壮族的木楼,俗称“干栏”,也有称“麻栏”、“高栏”的。以粗长的圆木为立柱,下垫长约一米的石柱,以防立柱腐朽。立柱上凿榫连以纵横木条,中层铺垫木板;屋顶作悬山式,过去多以瓦、草或树皮覆盖,现多用瓦,左右及后墙壁以小木条为骨,以稻草拌泥糊其上。
房屋分为上层、下层和阁楼部分。上层有开间或开间,下层用作牛栏、猪圈、鸡舍、厕所和贮藏室。同时,在上层往往另建有望楼、挑楼、抱厦、偏沙等。挑楼是利用出挑来争取空间,扩大使用面积。抱厦作望楼的扩大部分,突出于干栏的前部。偏沙相当于半个开间,多设在一年之中风来得最多的方向,以增强干栏的侧向抗风力,一般作次要卧房或辅助房间。此外,在火塘间的近处室外的向阳面,还设有晒排,供洗涤晾晒等用。整座干栏除正门外,上层侧后都开有便门,可通屋后山地。壮族“干栏”多出现于桂西、桂北山区、桂中、桂南或位在平地的壮族,多建舂墙土房或泥砖房,生活较好之家建烧砖房。现在已有不少地方建起了水泥砖混结构的房屋。壮族村落习惯用石头垒道围墙,墙外种荆棘,不少村落附近还种有大树或者龙眼树和竹子。过去,村头巷口都建有门楼,门内设栅栏,有的还筑有炮楼,耸立于村中或寨侧,是一种防卫性设施。村前寨口的溪边,往往设有水碓、水碾或水榨房,为加工粮油之用。在东兰县等地的壮族还在寨中建凉亭,供人们乘凉、休息、议事和游乐。壮寨中的巷道多用鹅卵石或石块铺设,大的壮寨一般建有祠堂,村头寨尾建有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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