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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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启动
 作者:宣传部 来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热度:℃ 时间:2006-12-26 0:21:25    【字体:
  关于开展200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更好地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性思想、方法和途径,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我校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06年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个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励的范围和重点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评选的范围是:各单位从事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在促进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学生工作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奖励的重点是在这些领域既有理论创新又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创新性成果。
    二、推荐和评选要求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推荐和评选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映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规律,具有创新性、广泛性、实用性,对提高宣传思想工作、学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产生明显成效。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创新性。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成果体现出新内容、新形式、新方法和新机制。
   (二)有广泛性。干部师生广泛参与到创新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中去,在单位和校内产生一定影响。
   (三)有实用性。突出创新特点、实践效果、推广价值、科研总结等环节,成果要经过一学期以上的实践检验,可在校内和往校外进行推广。
    三、推荐、评审奖励办法
   (一)申请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书(请到ftp://ftp.gliet.edu.cn/incoming/党委宣传部/2006申报书下载),经单位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项目评选。
   (二)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各部门、各院(系)至少推荐1-2项成果参与全校评奖,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选,具体奖励数额视申报成果的质量而定。
    (三)凡被评为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者,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对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时间要求
    推荐参加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评选的项目,必须在2007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相应成果或成果证明材料报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东校区勤正楼112室),联系人:王源林,联系电话:5609106。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宣传部
                                               2006年12月22日

文章录入:leonore    责任编辑:leon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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